眉山丧葬费补助标准由现行的860元提高到1200元据《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财政局 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》(眉市民发【2019】29号)文件要求,我市城乡居民基本丧葬费补助项目免除范围内容为:遗体接运费、遗体存放费、遗体火化费、骨灰寄存费、普通骨灰盒(坛)费、生态安葬费(花葬、树葬、草坪葬等)、其他基本服务费(洁具袋费、遗体常规消毒费、抬移费、卫生纸板费、常规化妆费)等七项内容,我区目前免除项目内容为免除遗体火化费和遗体接运费两项。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,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,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,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,结合我区实际情况,现就我区扩大免除城乡居民基本丧葬费补助项目范围,提高补助标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: 一、补助范围: 对具有彭山区户籍,去世后火化且未进行骨灰装棺二次安葬的对象,基本丧葬费免除项目由原来的免除遗体火化费、遗体接运费扩大为眉市民发【2019】29号文件规定的七项内容,项目包括:遗体接运费、遗体冷藏存放费、遗体火化费、骨灰寄存费、普通骨灰盒(坛)费、洁具袋费、遗体常规消毒费、抬移费、卫生纸板费、常规化妆费等。 二、补助标准: 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丧葬费补助标准由现行的860元/人提高到1200元/人,实际开支超过1200元/人按1200元/人审批,实际开支低于1200元/人以票据为准实报实销。天寿园公益性公墓投运后,未安葬在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,不得享受这一补助。 提高补助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。 成都祥和殡仪服务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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丧葬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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